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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为了推动社会公平和谐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重点人群的退税补贴政策。这些政策不仅有利于缓解重点人群的就业压力,还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文将对企业重点人群退税补贴文件进行,帮助企业和重点人群更好地了解和申请退税补贴。 【重点人群】 1.被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是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2.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需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后即将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指的是在自然年度内完成学业,即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间。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每个人每年的定额标准为6000元,最多可以上浮30%。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这一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应纳税额,该纳税额应在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之前确定。 根据上述准则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从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扣减。 【享受条件】 与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