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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点人群贫困人员退税补贴政策的详细规定和条件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就业补贴:只要企业招用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即可享受对应的补贴,每人每月650元,一年就是7800元,一个人总共可以给企业带来3年的补贴, 也就是23400元。 (1)企业资格:企业必须是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等单位,才能申请此政策。 (2)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3)减免税总额限制:如果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那么企业只能享受实际应缴纳的税额的减免。如果实际应缴纳的税额大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那么企业只能享受核算的减免税总额。 (4)未扣减部分: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时企业实际减免的税额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差额部分。未能在当年扣减完的差额部分不会结转至以后的年度。 (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当年,如果重点群体人员的工作时间不满1年,那么应按照其实际工作月数进行减免税总额的计算。减免税总额等于每名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在企业工作的月数之和,再加上12个月乘以具体定额标准。 (6)在第2年及以后的年度,新招用的人员和原招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将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执行。每名重点群体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不同的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政策。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多个政策。这有助于确保政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